檢討自己,當別人把自己的東西丟掉時是因為自己隨意擺放,他人不察,誤以為是垃圾而丟棄;但是丟棄者其實也未善盡詢問義務,擅自主張,亦是過錯。譬如說有時會把住家的東西擺放在自家透天厝門口曝曬,或許是紙箱或許是不值錢的物品,但有時時有撿拾回收資源習慣的人士卻未盡詢問告知而逕行取走,進而觸犯法律,豈可不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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